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16〕1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1、学校名称: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5、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建设西路389号
第三章 学校概况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安徽省示范高职院校,曾荣获“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设有7个教学单位,开设42个专业,覆盖安徽省主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拥有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实训条件优越,仪器设备总值达1.1亿元,现有校内实训基地62个,其中1个国家数控实训基地、6个省级实训基地,并与省内外200多家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就业基地。近年来,我院学生在全国及省内技能竞赛和素质教育活动中屡屡摘金夺银,荣获180多项大奖。
学院多年来招生就业均呈现良好态势,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上线率、新生报到率一直处于全省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连续多年荣获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建有安徽省“AA”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中心。学院着力强化对学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在全省及长三角等大中型企业中,我院毕业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技术骨干、管理人才和操作能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对口高考)报名并取得相应考生号的考生。
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及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
(二)报名方式: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时间及方法
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在所在市指定考点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合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
(二)2016年3月25日前,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线,并对社会公布。
(三)2016年4月7日,报考我院且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我院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4月8日9:00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200分)。
(四)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及方式
1、对口升学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①面试内容:根据报考专业类别,考察学生对本专业最基本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情况。
②面试办法: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将考生按专业类别分成若干大组进行,每一大组根据考生人数分为若干小组分别进行面试,每一小组由3名考官组成。考官临时抽取考场,考生现场抽取考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评人员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成绩统计,按3人所打分数的平均值×2,即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并现场向考生公布。
2、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①测试内容:包括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交流、与人合作、自我学习、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②测试方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8日9:00-10:30(90分钟)。考题全部为标准化试题(80题,满分200分)。
三、免试及校长实名推荐条件及办法
(一)条件
达到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线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5)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德能双馨及其他受表彰的考生,并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
(二)办法
满足以上前四项条件之一的考生须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满足以上第(5)项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申请免试或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应于4月1日前将申请表(推荐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三)校长实名推荐要求
校长实名推荐只针对与我院签署校际合作协议的中职、高中学校。原则上,每校推荐人数控制在1-6人。推荐学校必须制定《校长实名推荐办法》,并于4月1日前报我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2月15日前完成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及招生章程的制订,并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启动2016年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工作。
2、2016年3月1日10:00—3月4日16:00网上报名。
3、3月20日9:00-11:30,考生在报名所在市、县指定考点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统一考试。
4、3月26日前,在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文化素质统考合格的考生信息。
5、4月1日前,符合免试或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报送相关材料。
6、4月2日,我院在校园网上公示免试和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信息。
7、4月7日,考生到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4月8日,考生在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9、2016年4月19日前,在我院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10、4月25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11、4月28日-29日,被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12、5月10日前,我院网站可以查询分类考试招生最终录取名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男女比例不限,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2、录取专业调剂:对报考我院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招生专业,可调剂到相近招生专业,调剂不受考生类别的限制。考生入学后,可给予调整专业一次。
3、学院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按规定时间公示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4、被预录取的考生在4月28-2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进行录取确认。
5、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录取结果在省教育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或自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其 他
我院学费、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文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理科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附 则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设在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邮政编码:247000 学院网址: www.czvtc.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566-2091931 15249910560 18956671929
纪检监督电话:0566-2090287
邮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建设西路389号,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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