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1、学校名称: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5、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建设西路389号
第三章 学校概况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安徽省示范高职院校、安徽省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学校、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院设有7个教学单位,开设42个专业,覆盖安徽省主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拥有在校生近1万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实训条件优越,仪器设备总值达9000多万元,现有校内实训基地158个,其中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数控技术、园林技术)、6个省级实训基地,并与省内外200多家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就业基地。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及省内技能竞赛和素质教育活动中屡屡摘金夺银,荣获180多项大奖。
学院多年来招生就业形势两旺,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上线率、新生报到率和最低录取分数线一直处于全省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连续多年荣获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建有安徽省“AA”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中心。学院着力强化对学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在全省及长三角等大中型企业中,我院毕业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技术骨干、管理人才和操作能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2.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4月10日。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四)填报志愿方法:
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对口高考考生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czvtc.edu.cn)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提交并打印。
2.送寄报名材料
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b、本人已填写的《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普高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对口高考考生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
c、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生号并贴在报名表上);
3. 学院接收材料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4月11日(以邮戳为准)。
(六)报名缴费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现场缴费100元,缴费地点:学院行政楼三楼财务处。
二、考试事项
1、测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
2、测试地点: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内容及方法
测试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重点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一)普高考生:
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面试)
综合素质测评(面试):
(1)面试内容: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职业倾向及特长等。
(2)面试办法:
a.根据面试人数,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面试组,每组成员若干名,设组长一名。面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综合素质评分;
b.面试采取面试人员、考生现场抽取考场、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并解答的方式进行。
c.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评人员独立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并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二)中职考生:
考生总成绩=技能鉴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笔试)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笔试):
(1)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语文(70分)、数学(30分);测试内容参考《201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三)测试分值:
自主招生考试总分200分,其中普高考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值占100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值占100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考生学业水平实际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分)乘以100。中职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分值占100分,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分值占100分,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考生技能鉴定实际成绩/职业技能鉴定总分)乘以100。没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技能鉴定成绩的考生通过文化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其中文化知识1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
三、校长实名推荐选拔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我院遴选部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实行校长实名推荐考生,选拔办法由推荐学校制定并(寄)送我院备案;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达400分及以上,有特长者优先考虑;
3.职业高中技能鉴定中级以上,有特长者优先考虑。
4.校长实名制推荐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4月7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普通高考考生号并贴在报名表上);普高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职业高中考生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校长推荐表》(可到我院网站下载),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
5.审核通过后免试录取,拟录取名单于4月9日在我院网站公示。
四、 免试政策及录取办法
(一)中职考生:
1.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人社、教育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集体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个人前六名(含第六名)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
2.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德能双馨及其他表彰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
3.职业高中参加本科考试成绩在本科线下50分(含50分)以内,可免试直接录取。
(二)普高考生: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前六名(含第六名)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
2.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它表彰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
(三) 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1.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政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可免试直接录取。
2.在部队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退役士兵,可直接免试录取。
(四)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4月7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普通高考考生号并贴在报名表上);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办理免试手续。(获奖证书暂未颁发的考生,须在大赛承办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于4月9日在我院网站公示。
五、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备案,开始自主招生宣传工作。
2.2015年3月1日—4月10日网上报名。
3.2015年4月7日办理校长实名推荐和免试考生审核手续。
4 .2015年4月9日,在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登陆该网址查询;
5.2015年4月10-11日考生领取准考证;2014年4月11日上午9:00考生进行考核;
6.2015年4月13日在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5年4月16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7.2015年4月27日-4月29日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院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8.2015年5月1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在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在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相同类别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拟录取名单于2015年4月13日前在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 http://www.czvtc.edu.cn)公示,于2015年4月16日前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第七章 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或自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第八章 其 他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文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理科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
第九章 附 则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设在院就业招生处
邮政编码:247000 学院网址: www.czvtc.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566-2091931 13305663823
纪检监督电话:0566-2092442
邮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建设西路389号,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招生处
本章程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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